第104章 冤情
青州的日光依旧温软,街巷间烟火气平缓如常。李沐本打算往云门山脚下慢行,看山涧清泉,听松风落影,可行至主街闹市,却被前方聚拢的人群拦了去路。
人声嘈杂里,一道苍老悲切的哭声格外清晰。
人群中心,一位布衣老妇跪在地上,鬓发斑白,裤脚沾满长途跋涉的尘土,显然是一路奔波而来。她双手合十,不断朝着往来行人叩首,声音嘶哑破碎:“冤枉……求大人为民做主……我儿没有杀人……他是被冤枉的啊!”
李沐脚步微顿,目光轻轻落在老妇身上,眉宇间添了几分沉静。他本不爱卷入纷争,可关乎人命冤案,心底那点细微的在意与好奇,还是悄然浮起。
文敬之悄然上前询问片刻,折返低声禀道:“殿下,这位老妇人从沂州赶来,跋涉近千里。她儿子林生是教书先生,被判定谋杀同乡商人张茂,判了死刑,老妇人不服,一路告到青州。”
李沐微微颔首,语气淡然:“去取此案全部卷宗、供词、仵作笔录、物证清单。”
赵无咎当即持太子玉佩前往州府调取文书。不过半柱香时间,厚厚一叠卷宗便摆在了街边茶棚的木桌上。
李沐落座,缓缓翻阅,动作舒缓,看得极细。
他不焦不躁,只将案情脉络、证词矛盾、物证疑点,一点点在心中梳理成型。
一、查卷宗·三疑点浮现
卷宗记载:
商人张茂死于自家后院,胸口一刀致命,现场遗落短刀一柄,据称是林生常用之物。
有街坊王三作证,亲眼看见林生持刀逃走。
县衙据此定案,林生三次喊冤后认罪,判秋后处斩。
李沐指尖停在仵作笔录一页,眉峰微蹙。
“死者伤口深一寸二分,刃口宽一指,入刀方向自右肩斜向左腰,力道沉猛,一刀致命。”
他轻声念罢,抬眸淡淡道:“林生是文弱书生,常年执笔,右手肩弱腕细,能否使出这般沉猛力道,已是一疑。”
文敬之点头:“书生臂力确难一击毙命。”
李沐再翻凶器清单:“凶刀系林生旧物,刀身陈旧,柄部光滑无裂、无缠布痕迹,亦无血污渗入木纹。”
他语气平静,却一针见血:
“若是握刀杀人,刀柄必被掌心汗液浸渗,遇血凝结,必会留下握痕、布丝、血沁。此刀柄干净如新,更像是被人故意丢在现场。此为第二疑。”
继续翻到目击证词,他指尖轻点纸面:
“王三称,黄昏时分,隔着院墙‘看清林生面容’。当日沂州阴天,暮色早沉,院墙高七尺,他站在巷中,如何能看清凶手面目?此为第三疑。”
三疑点明,冤案轮廓,已然清晰。
“传沂州县令、证人王三、犯人林生,即刻到青州府衙候审。”
李沐合上卷宗,语气平稳,自有分量。
青州知府不敢怠慢,当即下令,一夜之间,涉案之人尽数提至青州。
次日巳时,青州府衙开堂。
衙役威喝声响彻大堂,知府端坐正位,李沐在侧席静坐旁听,神色淡然,不先开口,只听堂中问答。
首先带上来的,是证人王三。
此人面色慌张,眼神躲闪,跪伏在地,背词流利如流:“小人黄昏路过张宅后院,亲眼看见林生持刀刺死张茂,而后翻墙逃走!”
言辞与卷宗一字不差。
知府刚要开口,李沐忽然淡淡出声,语气平和,却字字清晰:
“当日阴天,暮色沉昏,你在墙外七尺之下,如何看清凶手面容?”
王三一僵:“我、我眼力好……”
“凶手穿衣是短褐还是长襦?”
“张茂院中是枣树还是槐树?”
“凶手翻墙是先抬左脚,还是右脚?”
李沐一连三问,语速平缓,毫无逼斥之意,却让王三瞬间冷汗直流。
“我……我记不清了……”
李沐微微抬眸:“现场细节一概记不得,唯独‘林生杀人’六字记得分毫不差——这证词,是师爷教你背的吧?”
一语戳破。
王三心理瞬间崩溃,趴在地上连连磕头:“小人不敢欺瞒!是县令逼我的!他说我不作证,便抓我全家入狱!供词是他写好,逼我死记的啊!”
堂下哗然。
知府一拍惊堂木:“大胆!竟敢作伪证害人性命!”
紧接着,林生被押上堂。
他一身囚衣破烂,肩背、手腕皆是棍伤与夹痕,身形瘦弱,面色惨白,却眼神清澈,全无凶戾之气。
一见到知府,他伏地痛哭:“大人!小人冤枉!我从未杀人!是县衙刑讯,我实在熬不住,才被迫画押!”
李沐目光平静扫过他身上伤痕,淡淡开口:“你三次翻供,三次被刑讯。伤在肩、腕、膝,皆是逼供常刑,可对?”
林生哽咽点头:“是!他们用棍打、用夹棍,我实在受不住,他们让我认,我便只能认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