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
桌上,陈瑞星的几个表哥当着老婆孩子的面被他挨个盯着瞧,那满是魅惑的眼神里说不尽道不明的风流,简直要拉丝儿,把满桌人看得浑身不自在,如坐针毡,恨不能拔腿就跑。
边盯还边说:“我说我当初怎么会跟陈瑞星那种人谈恋爱呢,现在我看几个表哥就知道了,我就是图一个好色,果然你们谌家的基因就是好,看得我这心里啊,真是高兴……来,我先敬你们一杯……”
说着手还直接搭在了隔壁一三十来岁有家有室的表哥肩上,把人家吓得当场站了起来,端起酒杯,慌慌张张就喊老婆孩子一起去别桌了。
这么几番下来,这一桌竟然就只剩下了他一个人,坐在那里别提多亮眼了——
陈瑞星把他安排在这里真是一石二鸟啊,一是让他好好看看自己的人是怎么被他抢走的,二是为了让自己跟那些看不惯他的亲戚互相膈应。
看,这不就被他膈应走了一整桌?
……真是个机关算尽物尽其用的贱人。
陈瑞星当然也看到这一幕了——在司仪宣布新郎入场的时候。
于朝宇就坐在花路的一边,在满场媒体的摄像头下,他一个人占据如此特殊位置的主桌,尤为显眼。
也许明天的媒体新闻标题就会出现猜测他出现在这里原因的八卦贴,把他塑造成一个可怜兮兮来参加前男友婚礼的孤家寡人,甚至还被安排在了最近的位置前排观影。
陈瑞星可能就想这样让他丢尽颜面吧……搞了半天,竟然是一石三鸟啊。
但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,他的形象早已高低起伏数次,再怎么造势,也没办法再引起网民的轰动,对他的事业也造成不了什么影响……他的眼里只有另外一位新郎。
穿着裁剪得体的西装,眼神深邃,阳光洒在他的肩头,显得格外耀眼而美好……
这本该是他的人……这人本来恨不得将自己燃烧殆尽,以闯入他的眼中。
现在,他就要这样从自己的身侧走过。
于朝宇实在忍不住,伸出手去想拉住周霄,结果对方仿佛料到了他会这么放肆,握着捧花的手轻轻一抬,轻描淡写地避过了他,依旧目不斜视,仿佛无事发生,走向神父所在的方向。
于朝宇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掌心,心脏跳得沉重、不安……刚才那失之交臂的感觉简直糟糕透顶,像某种不祥的暗示。
暗示这种错过将会永远延续下去。
他头一回因为可能会失去一个人而觉得心慌,心里空洞得让他害怕。
小傅从很远的位置跑了过来,用力握住了他的手。
于朝宇愣愣地抬头。
“您的手在发抖……先吃一点东西吧。”小傅担心地说,“身体最重要……婚礼才刚刚开始呢。”
对……对,无论如何,他都要坚持坐在这里,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,不能中途退场。
他从来不惧怕任何争斗。
他看上的,别人没资格抢……尤其是陈瑞星。
刚才那只是他的错觉,是他所不清楚的周霄的计划中的一部分,什么也不代表,也什么都没暗示。
于朝宇深吸了一口气,抓起桌上的筷子开始吃了起来。
陈瑞星在台上,瞥见他狼吞虎咽的样子,在心里冷笑,眉眼里的笑意也愈发旺盛……对面这个年轻、优秀、健康、出身优渥的男生,很快就是他一个人的了。
跟于朝宇谈的时候不一样,陈瑞星在出国之后没两年,其实就已经把于朝宇给忘了,当时他因为自己的个人事情焦头烂额,被他那个只知道用自己的身份管谌家歇斯底里要钱的母亲折磨,没有任何一点心思花在那点不值一提的暧昧上。
而等自己下定决心要利用于朝宇的时候,那点星星之火的喜欢又燃烧起来,只不过,这重生的感情大多源于愧疚,也依旧在他的预留空间内,他能完全控制住这点‘喜欢’在心里蔓延的范围,然后在适当的时候,一刀斩断,不会难受太久。
但面前的这个人,他是真的追得头大,哄得低声下气,说是把他当公主一样惯着都不为过……加上他身份特殊,又有才能,在公司忠心耿耿工作三年,夜以继日,不是工作就是学业,几乎没有休息过,还可以保持如此旺盛的精力……甚至还拥有如此出众的外表和结实的身体,不怪人眼馋。
其实周霄的保守,还恰恰增加了他的神秘感,让陈瑞星对他欲罢不能——花了这么多心思,连嘴都没亲到,他怎么甘心呢?
何况最后爷爷也同意了,那他还客气什么?
神父身着简洁的白色长袍,手持一本厚重的圣经,面带慈祥的微笑,目光停留在两位新郎身上,用温和而庄重的声音说道:“亲爱的朋友们,今天我们聚集在这片美丽的自然之中,见证两位灵魂伴侣的结合。爱情是上天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,而今天,我们将共同见证这份爱的承诺。”</p>